Tan Pround Group Limited

 

 


成立海外公司

海外公司是指在香港以外的地區成立,並根據香港法律註冊及設立營運地點的公司。在香港註冊後,海外公司會被視為香港法人。

海外公司往往是用來掌管對子公司和聯合公司、公開上市公司和不上市公司。在許多情況下,因特殊投資所帶來的資本增值可以不須交稅。因此在國際貿易中引入海外公司能夠獲得大幅度減稅的機會。

此外,美國第一大金融市場,於當地註冊成立的公司,均獲得世界各國政府及商家的認同,對提高企業本身的聲譽和產品的形象及推廣有極大幫助。

海外公司的主要用途:
-
持有戶口,信託,基金等
-
控有公司股份
-
控有房地產及不動產

英屬維京群島
BVI

薩摩亞群島

開曼群島

*

6,800

6,300

19,000

14,000

附加中文名

可加,
另加 1,000

可加,
另加 1,000

可加,
另加 5,000

不能加

中文名法權

在香港上市

全新所需
時間 ( 工作日 )

15

15

30

30

現成所需
時間 ( 工作日 )

即日

X

X

X

 

 

成立公司的條件

董事 1 ( 任何國籍人仕也可 )
股東 1 ( 任何國籍人仕也可 )
(
董事與股東可同為一人擔任 ) *
( *
美國公司除外,最小為 2 位董事及股東 )

所需證件

任何國家的身份證或護照影印本。

優點

保障董事及股東個人資料 ( 隱密性最高 )
無須公司秘書 *
股份轉讓容易及免收厘印費,不受限制 *
可選擇不記名股票 ( 以持有人名義 Bearer Certificate) *
可在香港或其他國家開設銀行戶口
沒有規定周年大會 *
不必每年遞交公司帳目 *
完全免稅 ( 只在非註冊地經營 )


備註:
- ( * 美國公司除外 )
- ( ** 薩摩亞群島公司必須公司秘書 , 可由董事及股東擔任 )
- 不同註冊地的註冊法例及需求有所分別,如欲查詢,請與我司的註冊顧問聯絡。

BVI

位置:

位於北美洲加勒比海距波多黎各東 60 哩,由大約 40 個礁岩島嶼所組成

人口:

大約一萬六千人口,其中大部分居民住在首都 Road Town

語言:

英語

法律系統:

國際商業法

有關註冊資料:

成立費用

港幣 $6, 800.-
+
港幣 $780.-CERT. OF INCUMBENCY(銀行開戶之用)
***(
費用包括 : 諮詢費港幣 $300.- & 代收政府及代理費用 $6,500.-)
-
現成 -即日完成3 個工作日完成
-
全新 - 14 個工作日完成

 

成立優點

成立優點

1, 可另加中文公司名稱 ( 需另加登記費用 : HK$ 780-)
2,
保障董事及股東個人資料,隱密性極高
3,
不用公司秘書
4,
股份轉讓容易及免收厘印費,不受限制
5,
可於香港開立銀行帳戶
6,
不要繳交周年申報表
7,
不必每年遞交公司帳目
8,
如非在本土經營業務,可免收任何稅款

 

成立要求

- 1 位董事
- 1
位股東 ( 可同為 1 人擔任 )
-
每股幣值不受限制 ( : 美金 / 港幣 / 人民幣等 )
-
公司標準註冊資本為美金 50,000, 每股1.00, 50,000
-
如資本超逾標準註冊資本,需另付厘印費

 

成立要求

- 1 位董事
- 1
位股東 ( 可同為 1 人擔任 )
-
每股幣值不受限制 ( : 美金 / 港幣 / 人民幣等 )
-
公司標準註冊資本為 50,000
-
如註冊資本超逾標準註冊資本,需另付厘印費
(
註冊時一併加大資本 -HK$7,000 / 註冊後加大資 本-HK$10,000)

 

需要文件

1, 公司註冊檔
2,
海外公司註冊證書 (C.I.)
3,
公司組織大鋼及組織細則 5 (M & A)
4, 1
本公司股票簿
5, 3
個原子膠圖章
6, 1
個金屬鋼印鑒 (Common seal)
7, 1
本法定之股東、董事、秘書及公司會議記錄冊

 

年檢費用

- 每年需支付政府註冊登記牌費一次
-
如公司於 1-6 月內成立,需於翌年 4 月繳付年檢
-
如公司於 7-12 月內成立,需於翌年 10 月繳付年檢
-
每年港幣 6,480.- ( 1 個工作日完成 )

* 標準公司註冊資本 50,000
 

每年港幣 12,500.- ( 1個工作日完成 )
*
高於標準公司註冊資本 50,000

確認及更新公司註冊料,簽發年檢證書及保證公司合法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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